菲律賓留學 |中留服發(fā)布新規(guī):自今年起,這些留學生學歷將不再獲得認證!
最近,教留服中心公布了一項新的政策變動:若留學生在提交學歷認證申請后接到“不予受理通知單”,將不再有機會補...
留學回國后,最為關鍵的一環(huán)便是學歷的認證。
最近,教留服中心公布了一項新的政策變動:若留學生在提交學歷認證申請后接到“不予受理通知單”,將不再有機會補充材料或進行復核。
自2024年起,隨著教留服新增的“不予受理通知單”規(guī)定,留學生在完成學歷認證后,可能會面臨以下三種結(jié)果:
認證成功,順利獲得認證證書;
認證暫時失敗,收到暫不受理通知,但可以按照相關要求申請二次復核;
認證徹底失敗,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單,意味著將無法進行任何復核(今年新增)。
下面來給大家詳細解析中留服對于這三種情況的政策解讀。
01.認證失敗,不予受理
留學生面臨“不予受理通知單”的風險涵蓋11種情形,
其中兩種常見且易犯的錯誤為:未能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請材料,以及無故多次重復提交認證申請。
留服中心在收到認證申請后,若發(fā)現(xiàn)存在以下任一情形,將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單,并詳細闡述原因:
申請認證中學文憑或非高等教育層次的文憑證書;
申請認證外語培訓或其他非學歷教育課程所獲得的畢(結(jié))業(yè)證書;
申請認證進修人員、訪問學者的研究經(jīng)歷證明和博士后研究證明;
申請認證國(境)外高等院?;蚱渌叩冉逃龣C構(gòu)頒發(fā)的預科證明;
申請認證國(境)外榮譽稱號或無相應學習或研究經(jīng)歷的榮譽學位證書;
申請認證國(境)外各類執(zhí)業(yè)資格證書;
申請認證的證書不屬于本辦法第二條第三款所規(guī)定的國(境)外學歷學位證書;
申請人未能通過身份識別核驗;
申請人未按照要求提供申請材料;
申請人無故重復提交認證申請;
其他不符合受理標準的情形。
02.認證暫時失敗,復核受理
01.特殊情況的認證申請
當申請人遇到以下特殊情況,雖未能持有證書,
但能提供證據(jù)證明其真實的學習過程并已獲得國(境)外的學歷學位時,可以向留服中心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進行認證申請:
遺失了學歷學位證書;
作為難民或流離失所者無法提交證書;
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在申請時無法提交證書;
根據(jù)所在國(地區(qū))的法律或規(guī)定,學位證明信與證書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;
其他特殊原因,導致申請人無法提交證書,但其情況符合留服中心的認證標準。
02.申請終止
一旦申請被受理,如果申請人因特殊原因確實需要終止認證,留服中心通常會予以準許,
但以下情況除外:已向證書頒發(fā)機構(gòu)、辦學機構(gòu)或其他機構(gòu)發(fā)起核查;或申請人有提供虛假材料(信息)的可能性。
03.認證期限
留服中心通常會在受理認證申請后的10至20個工作日內(nèi)為申請人出具認證結(jié)果。
若因不可抗力、境外的法定節(jié)假日或需要補充證明材料等情況,所需的時間將不計入此期限內(nèi)。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認證的時間,留服中心會及時通知申請人。
值得注意的是,由于核查渠道的差異,不同國家(地區(qū))的文憑證書認證所需的時間可能會有所不同,留服中心會在網(wǎng)上服務大廳公布相關的信息。
04.費用與退費
申請人需要按照服務協(xié)議支付認證服務費用。
在核查過程中產(chǎn)生的第三方額外費用,申請人需要直接向第三方支付。
如果因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(信息)導致認證失敗,認證費用將不予退還。
認證服務費用的收取標準由留服中心根據(jù)國家物價主管部門的相關規(guī)定來執(zhí)行。
關于退費的具體辦法,留服中心會在網(wǎng)上服務大廳進行公布。
03.認證成功,認證受理
留服中心會受理并成功認證申請人的學歷學位,需滿足以下要求:
提交的證書必須屬于本辦法第二條第三款所規(guī)定的國(境)外學歷學位證書范疇;
申請人必須提供完整且齊全的申請材料;
申請人的身份識別核驗必須準確無誤;
申請人需自愿簽署相關的服務協(xié)議與授權書;
申請人需已支付相應的認證服務費用。
滿足上述條件后,留服中心會正式受理并成功認證申請人的學歷學位。
